那個巨人 Google

Many people are okay paying for one or two subscriptions that they use a lot, but they want ads to subsidize the rest.

David Pickles, co-founder and CTO of programmatic ad tech company The Trade Desk. (Recode)

這也是為什麼廣告一直是互聯網產業非常重要的收入來源。Google擁有非常好的技術競爭優勢,透過開源自家技術與框架,觸及更多用戶,再利用自家產品與服務變現,廣告是目前的主要營收,而雲端將成為新成長來源。

本來是要研究TTD,但因為業務與Google重疊性很高,所以再仔細看一下Google的競爭優勢到底在哪裡,順便更新一些數據。

產業是什麼樣子?|

#內容產業生態

2018年廣告收入占Google營收的比重高達85%,Google other revenue(包含App、雲端服務、硬體等)與Other bets(技術授權)合計僅約15%,即便廣告營收占比逐漸下降,但是成長率卻從2015年的13%,逐漸上揚至2018年的22%,顯然廣告是主要的業務能力,不過幫助用戶連結內容,才是Google主要的核心能力。

我們曾經在Roku的分析中提及內容產業鏈主要有三個環節,包含內容生產者、內容分發渠道和平台,以及消費者,而內容則是包含商品、文字、圖片、聲音、音樂、影片等。在長影片內容產業結構中,互聯網導致分發渠道和平台產生變化,而在所有內容產業結構中,互聯網也導致分發渠道和平台產生變化。

互聯網出現以前,內容產業主要的渠道為紙質媒體(如報紙、雜誌)與信號媒體(如電視、電台),互聯網問世之後,Google、Facebook、微信、百度等成為了主要的分發渠道和平台,而內容分發方式也有不同,早期的Yahoo和新浪等入口網站屬於目錄分發,Google和百度等屬於搜索分發,Facebook、IG、Twitter、微信、微博、今日頭條等屬於社交與推薦分發。雖然分發方式不同,但都是互聯網媒體,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彼此間多少有些替代關係。

互聯網的交互媒介為PC、NB、Mobile、Tablet,除了PC和NB外,皆具有介面小且方便攜帶的特性,但也因為小介面,以往目錄和搜索分發透過文字與交互媒介溝通的方式,在Mobile和Tablet上不再那麼便利,而透過社交與推薦分發內容的方式則是變得更受歡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以搜索分發為主的Google,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失去優勢,但根據Nielsen資料顯示,包含YouTube的Google在數位內容消費的市占率仍然穩步爬升,而Facebook則是些微下降,這意味著資訊量爆炸的時代,即便社交與推薦分發的內容更受歡迎,人類對於主動搜索的需求仍然存在。給一個簡單例子,當我們想要在某一APP內搜索時(如LINE或Facebook等),得到的結果往往是不準確和不充足的,最終仍然會回到Google,因為Google的搜索引擎才能滿足需求。

#互聯網廣告市場

上面我們討論內容產業生態時,並沒有提及商業模式,商業模式通常分為兩大類:訂閱和廣告。這邊我們說的市場是指廣告,因為訂閱模式的內容通常是OGC(Occupationally Generated Content,即領取相對應報酬的專業人士輸出內容),以垂直領域為主,像是Netflix、愛奇藝、Apple Music、Spotify等,具有成本上的考量,而廣告市場主要以流量為考量。

互聯網廣告市場的成長取決於市場營銷預算的成長,以及互聯網廣告的滲透率。首先,市場營銷預算的成長該如何思考,根據L2 Research,市場營銷預算大致上為GDP的某一百分比區間,美國市場大約維持在1-1.5%,儘管近幾年維持在區間下緣,市場營銷預算成長和GDP成長仍有一定相關性,但至少我們可以確定,不論是全球或美國GDP仍持續成長,所以假設市場營銷預算穩定成長是合理的。

另外,討論互聯網廣告的滲透率之前,我們先參考Interest Trends 2019的報告,2010年全球消費者使用媒體工具的所有時間中,花時間在電腦與手機的比重大約為33%,而互聯網廣告預算在兩者合計的比重僅有不到20%,2018年全球消費者花時間在電腦與手機的比重上升至51%,互聯網廣告預算的比重也已經接近51%,除了說明廣告主已經看懂互聯網流量的價值外,互聯網廣告的滲透率也取決於消費者使用媒體的時間分配。

根據eMarketer在2018年10月的資料顯示,2016年美國消費者平均每天在主要媒體工具的時間為12個小時3分鐘,其中電腦和手機代表的數位媒體工具占了5個小時45分鐘,比重約為47.7%,2018年該比重上升至52.1%,而2020年預測為54.8%,美國消費者平均每天花在主要媒體工具的時間並沒有明顯增長,代表數位媒體工具的黏性明顯增加了,也就是說,互聯網廣告的滲透率也可能隨著提升。

根據eMarketer在2019年2月的另一份資料看到,2018年互聯網廣告滲透率預估為45.9%,預測2020和2023年分別為53.6%和60.5%,呈現逐年上升的情況。但是如果以2018年為基準,我們回頭去看不同年度做的資料,2014年3月預測2018年的滲透率為31.1%,成長率為8.7%,2018年3月預測2018年的滲透率為43.5%,成長率為17.7%,可以發現預測有明顯低估的現象,我傾向解釋為消費者花時間在數位媒體工具的比重明顯增加,而且因為互聯網廣告庫存快速增加,使得廣告主投入資金的速度也跟著增加,所以互聯網廣告增長和滲透率皆超過預測。不過整體來看,互聯網廣告市場和滲透率都還有進一步成長的空間。

#雲端市場

前面提到雲端是Google的新成長來源,所以這邊大概了解一下市場情況。根據Gartner預估,2022年公有雲市場產值將達到3,310億美元,其中以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年複合成長率20%為最快,平台即服務(PaaS)和軟體即服務(SaaS)有15%和12%的年複合成長率,另外網路安全和業務流程也享有11%和6%的成長率。2022年IaaS產值將從2018年的300億美元成長至760億美元,PaaS產值將從2018年的150億美元成長至2022年的310億美元,SaaS產值將從2018年的800億美元成長至2022年的1,430億美元,業務流程即服務(BPaaS)通常是指由IaaS、PaaS、SaaS組成的服務,但大多集中在IaaS和PaaS,產值將從2018年的460億美元成長至2022年的610億美元,可以看到雲端產業規模最大的屬於SaaS,而IaaS和PaaS則居後。

Google長什麼樣子?|

上面我們提過,幫助用戶連結內容是Google商業模式的核心能力,因為用戶流量能帶來廣告收入,不管在哪個互聯網階段,幫助用戶連結內容的底層基礎依舊是搜索,但AI逐漸融入互聯網,Google要如何利用AI變現,Alphabet CFO在2019年第一季財報會議曾表示,營收成長主要來自移動搜索、YouTube、Google Cloud,說明雲端收入將佔有一定比重,而AI對於Google Cloud來說,則是非常重要的推手。我們先簡單觀察和歸納整個互聯網相關發展的進程,接著討論Google在各階段的商業模式邏輯。

互聯網順著通信技術進步而發展,我們簡化為PC互聯網、移動互聯網、AI互聯網。在PC互聯網階段,最主要的交互媒介為PC和NB,而與交互媒介最主要的溝通方式是文字,到了移動互聯網階段,交互媒介變成Mobile和Tablet,文字仍然是主要溝通方式,但增加了語音一項,接著到AI互聯網階段,除了PC、NB、Mobile、Tablet外,交互媒介的變化更為多元,像是智慧音箱、智慧手錶、智慧家電、自駕車等,任何電子設備都可以透過感應器連網,並融入AI,但是新交互媒介的溝通方式可能不再以文字為主,語音、圖片、影片,與機器間的信號,可能更適合在新交互媒介上作溝通。所以互聯網的發展過程,其實交互媒介和溝通方式也會與用戶對內容的連結有某種程度的相關。

#PC互聯網

Google以搜索引擎起家,根據StatCounter統計,目前Google搜索引擎的市占率高達90%以上,而Google更早之前也利用這項競爭優勢,在PC互聯網階段推出Chrome瀏覽器,並在Chrome上部署了自家產品,像是Gmail、Search、Map等,讓用戶方便使用這些產品,對這些產品產生黏性後,在正向循環下,用戶自然更傾向直接使用Chrome瀏覽器,同樣根據StatCounter統計,截至2019年4月,Chrome在PC和NB的市占率約維持在60%以上。

基於文字為主的溝通方式,Chrome瀏覽器是Google在PC互聯網階段最重要的產品,因為2008年Google同時推出Chrome的Chromium開源計畫,雖然來得有點晚,但由於瀏覽器開發所需的資源龐大,Chromium開源計畫大幅降低門檻,開發者透過Chromium增加新功能或是修正問題時,Chrome都能同時受益,所以泛Chromium的瀏覽器生態圈,其實比我們想像還要大。Mozilla的Chris Beard提過Google Chromium和Mozilla Gecko Quantum決定了我們在瀏覽器上可以做什麼,也就是說,泛Chromium生態圈中,Google具有制定標準和技術路線的絕對話語權,那麼能夠接收什麼樣的內容與廣告,也都在Google的掌控之中

#移動互聯網

前面提過,以文字為主的溝通方式,在Mobile和Tablet上不再那麼便利,而透過社交與推薦分發內容的方式則是變得更受歡迎,所以泛Chromium的競爭優勢在移動互聯網階段稍微下降,不過Google在2005年收購了Android,讓Google在移動互聯網階段不至於落後太多。我們先對Android的授權模式有初步了解,模式分為三層,主要以GMS(Google Mobile Services)授權程度作區分:沒有GMS授權、部分GMS授權、完整GMS授權。

沒有GMS授權的模式僅提供Android底層架構的開源程式碼平台,系統限制較少,手機製造商可以根據需求做任何修改,而部分GMS授權的模式預載Google Play,但沒有其他Google服務(中國國產手機只有採用Android相容性計畫,並沒有預載Google Play),最完整的GMS授權模式除了預載Google Play外,像是Gmail、Search、Chrome、Map等,都在預載的項目內。不過2018年Google受到歐盟指控藉由Android強制搭售自家服務,為了配合歐盟政策,Google有調整Android的授權模式,主要差別在完整GMS授權模式,原本設定為預載的Search和Chrome,被調整為可分開授權,沒有預載Search和Chrome的授權模式必須按照手機螢幕解析度級距收取授權金,而Search和Chrome則由手機製造商決定是否免費預載,藉此還可以抵銷上述授權金或是得到廣告分潤。

目前市場對於Google在移動互聯網的看法是,用戶對於社交和推薦分發的內容更為歡迎,搜索分發失去優勢,不過我們從實際數據來看,2000年下半年每日Google搜索為6,000萬次,2004年飆升至2億次,2009年為10億次(2006年Google收購YouTube),2012年為32億次,2016年為54億次,根據Interest live stats實時數據,2019年每秒Google搜索為75,579次,相當於每日65億次,雖然無法區分每次搜索的交互媒介,但我們知道分配在Mobile的時間越來越多,而PC和NB的時間則是沒有太多變化,推測Google搜索的增量很有可能來自Mobile,其中也包含向Apple購買Safari的默認搜索位置,我認為可能的解釋為,單一APP內的搜索技術不完善,導致得到的結果往往是不準確和不充足的,最終仍然會回到Google去搜索,而Android的授權模式正好補足了用戶的需求。社交和推薦分發的確在移動互聯網階段享有天然優勢,但是搜索分發依然具有穩定成長的需求,只是成長率不如前者快速。

由於Gmail、Search、Chrome、Map都是用戶常使用的APP,所以手機製造商很難不採用完整GMS授權模式,而且還能夠得到Search和Chrome的廣告分潤,即便被歐盟指控後的Android完整GMS授權模式,將預載的Search和Chrome調整為可分開授權,仍可選擇是否免費預載來抵銷授權金或是得到廣告分潤,而大多數的手機製造商仍然會選擇免費預載。由此可知,Google的最終目的並非透過Android賺取授權金,而是通過Android讓自家產品觸及更多用戶,去賺取搜索的廣告收入;值得持續關注的是,移動互聯網階段以文字搜索的效率下降,所以語音和圖片搜索的技術顯得更為重要,而Google在這兩個領域的搜索技術已經融入APP中,分別為Lens和Voice Search,對移動互聯網的搜索效率可望有效提升。

#YouTube

繼續討論AI互聯網之前,我們衍伸探討一下YouTube對Google的重要性。根據Interest Trends 2019的報告,用戶使用YouTube和Instagram的時間比重逐漸上升,相對排擠文字類應用的時間比重,前面提到社交和推薦分發在移動互聯網階段享有天然優勢,但以類別來看,影片和圖片更是具有瀏覽便利性。

市場對於2018年YouTube的預估營收以15億登陸用戶和10美元ARPU估算,為150億美元,相當於Google廣告收入的10%以上,目前登錄用戶的最新數據為超過19億。根據Nielsen在2015年的一項調查,北美有線電視每個家庭每小時的收看價值為0.23美元,如果有線電視以每天收看半小時計算(YouTube每位登陸用戶每日平均觀看時間至少超過半小時),每年收看價值為42美元,儘管目前有限電視的收看價值可能稍微下降,但以平均家庭成員為2位的每位用戶估算,和每位用戶收看YouTube的價值仍然差距一倍。

YouTube在2019年初,針對網站上的兒童影片留言區充滿戀童癖事件採取一系列措施,且強調不會影響廣告盈利,但的確有廣告廠商因為此事件撤銷了廣告預算,市場認為YouTube的措施將會間接影響了Google的廣告收入。根據Pex.com的數據顯示,YouTube內容結構中,以部落客和遊戲為最大宗,娛樂、兒童影片、音樂各自比重不超過10%,超過10萬次觀看次數的影片僅占所有影片的0.64%,但這些影片創造的觀看次數占比卻超過80%,說明僅有少數影片能夠讓用戶重複觀看,其中超過億次觀看次數的影片以音樂為主,超過10萬次和低於億次的影片以部落客、娛樂和音樂為主。對於被關閉留言功能的兒童影片,目前觀看次數占比僅有7%,即便YouTube對兒童影片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其風險也在可控範圍內。值得注意的是,遊戲相關影片的時長最長,每分鐘觀看次數也是最少的,遊戲影片數占比高達31%,但觀看次數占比僅有7%,代表投資報酬相對較低,且托管和分銷成本也比較高。整體來說,YouTube目前面臨的風險在可控制範圍內,保守估計其創造的廣告收入相當於Google廣告收入的10%或更高,且仍然有成長空間。

#廣告業務

在PC和移動互聯網階段,主要的變現模式為廣告。2018年Google整合旗下廣告業務,推出Google Ads、Google Marketing Platform、Google Ad Manager。Google Ads共有五種廣告類型,包含關鍵字廣告、多媒體廣告、購物廣告、影音廣告、應用程式廣告,這些廣告庫存分布在Google.com、YouTube、Google Map、App,與合作夥伴網站。針對需求方,整合數據分析和投放工具推出Google Marketing Platform,讓廣告代理商或企業在購買廣告和成效追蹤變得更容易,值得注意的是,Google Marketing Platform中的Google Analytics雖然會使用cookie追蹤資料,但廣告代理商或企業在看到目標用戶時,其實是面對一組隨機且無法辨識個人的Google ID,不像Facebook透過個人帳戶在社交平台蒐集的資訊那麼精確且不具隱密性,因此Google Analytics也會產生追蹤誤差。針對供給方,整合廣告管理和即時競價工具推出Google Ad Manager,讓網站管理方在管理廣告總量和排程更為方便,且可以在多媒體廣告下進行即時競價。

#AI互聯網

前面提到,任何電子設備都可以透過感應器蒐集數據與互聯網連結,但是新交互媒介的溝通方式可能不再以文字為主,語音、圖片、影片,與機器間的信號,可能更適合在新交互媒介上作溝通。由於互聯網數據非常龐大,仰賴人力處理有其侷限,況且溝通方式多元,若能將數據透過計算機處理,將能節省相當多的時間與資源,而AI正好非常適合這個賽道。

AI是指機器所表現出來的智慧,通常是指透過計算機模擬人類思維和行為。AI其中一個集合叫作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 ML),計算機透過數據去建構模型,而ML中又有個集合叫作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 DL),透過多元模型去模擬人類思維和行為的特徵。由於AI是一個概念,真正落實到操作層面,並以計算機執行的ML技術,是目前互聯網發展過程的主要方向,但在各垂直領域的應用和數據蒐集有相當的落差,導致ML在各垂直領域的開發方向也不同,人力和資源需求也就相當大。

Google於2015年推出TensorFlow,一個用於各種感知和語言理解的ML開源和開發平台,能幫助任何有AI相關應用和系統的開發工具。使用TensorFlow進行開發,開發者只要從軟體資料庫調出特定軟體工具,Google會直接完成後面的運算。這個模式與Chromium和Android很像,屬於開源平台,也就是說Google把平台和工具基礎都弄好,第三方可以自行下載開發,可以增加新功能或是修正問題,最終TensorFlow都能受益。

根據The Data Incubator統計,在Github、Stack Overflow、Google Results中計算有關ML開源軟體資料庫的給予評分,分數經過標準化後,TensorFlow獲得排名第一,且大幅領先其他ML開源軟體資料庫。Google將TensorFlow應用在自家廣泛的產品中,像是語音辨識、Gmail、相簿、搜尋、Waymo等,嚴格來說,AI是一個工具,並不是能夠直接賺錢的產品,特別是開源模式的TensorFlow,Google最終仍然要面對變現問題。

實際上,2015年Google推出TensorFlow後,很快就公布了Google Cloud ML服務,代表TensorFlow可能成為Google Cloud的重要推手,也就是AI as a Service。我們以Waymo的運作模式舉例,Waymo是Google旗下的自駕車公司,利用激光雷達和鏡頭將3D影像匯入自駕車計算機,正確理解環境進行自動駕駛,由激光雷達和鏡頭這類感測器蒐集的數據,透過TensorFlow搭配Google Cloud去計算數據並反饋,從訂閱Google Cloud服務去變現。以往透過Chromium和Android等平台去觸及用戶,再利用廣告變現,未來將透過完善AI相關工具,再利用雲端計算服務變現,這也是為什麼Google Cloud會成為未來營收的主要成長動力。此外,TensorFlow的應用場景很廣,即便是語音、圖片、影片也能辨識內容,能夠強化廣告效果,不過這部分的商業循環,將會透過廣告變現。

誰在競爭?|

#廣告業務

Google互聯網廣告業務的競爭對手有Facebook、Twitter、Amazon等。根據Goldman Sachs調查,針對主要互聯網廣告平台的投資回報率(return on investment, ROI)進行排名,排名數越低代表ROI越高,過去5年Facebook和Google平均排名數低於3且不相上下,為領先集團,而Twitter、YouTube、LinkedIn、Instagram平均排名數介於4-6,為次領先集團,而像是Yahoo、Amazon、Snapchat等,排名數較為後段。其實確切ROI難以估計,且每個互聯網廣告平台的主要客群有所差別,可能導致綜合排名的效果不同,像是Amazon經營電商業務,主要以自營和支持第三方銷售實體產品,那麼小品牌商或是單個實體產品的廣告預算就會比較有效,或是Roku經營流媒體電視終端,主要的廣告業務會以大品牌為主,因為單個實體產品廣告的商業循環太長,不容易吸引小品牌商,但是Facebook和Google可以吸引的廣告業務就相當多元,除了實體產品外,訂閱、解決方案、非實體產品廣告都會選擇較大的平台去投放廣告,且任何品牌都很容易投放廣告,所以綜合排名也可能會比較高一些。

根據Cowen調查美國廣告代理商或企業投放廣告預算的配置,2018年Google Search和YouTube權重合計48%,2020年下降至43%,Facebook和Instagram權重合計從29%略為下降至28%,Amazon則是從6%上升至12%。可以發現Amazon明顯侵蝕Google和Facebook的市占率,可能原因在於Amazon完整的商業和供應鏈循環與Amazon第三方銷售比重持續上升,1999年第三方銷售比重只有3%,上升至2018年的58%,第三方平台供應商越來越多,為了要讓產品被看見,加上Amazon能夠提供支付和物流服務,廣告代理商或企業會願意投放更多廣告。整體來看,Facebook和Google的預估市占率雖然下滑,但並不代表沒有成長,因為Facebook和Google與Amazon的廣告邏輯不太相同,Amazon用戶通常是有目的性購買,因此同品項的廣告會競爭激烈,而Facebook和Google通常是在連結用戶和內容的過程中,根據個人特徵進行廣告競價,像是用廣告找用戶,而不是搶客戶。

#雲端趨勢

2011至2018年全球資料庫管理系統(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 DBMS)市佔率排名有很大的變化,特別是雲端趨勢,讓許多DBMS大廠面臨極大考驗。從產業角度來看,公有雲端產業規模最大的屬於SaaS,而IaaS和PaaS則居後,目前非中國地區成長最快的領先集團有Microsoft、Amazon、Google,其中Amazon和Google的雲端收入多以non-SaaS為主,而Microsoft non-SaaS比重有70%左右,SaaS則是約有30%。

三間公司各有不同的用戶結構,Microsoft大多以工業為主,Amazon以互聯網新創為主,Google則是集中零售,主要原因在於各公司能夠賦予用戶的價值不同。像是Microsoft的Office 365承襲了Microsoft Office的用戶,許多工業用戶能夠將過去的數據直接轉置,主要是低轉換成本考量,而Amazon的雲端方案價格是最低的,新創公司初期在成本考量下,會選擇最成本最低的產品,零售客戶則是考量到與Amazon的競爭關係,紛紛轉到Google佈署。由於公有雲市場仍在快速成長,還沒有達到搶存量的競爭,所以只要能夠賦予用戶不同的價值,雲端業務就還有非常大的成長空間,而Google透過TensorFlow搭配Google Cloud去計算數據並反饋,從訂閱雲端服務去變現,仍有相當大的空間。

#競爭優勢

Google競爭優勢是資料處理技術。

搜索引擎需要管理抓取到的內容,但當可索引的內容越來越多,數據儲存和查詢速度會成為極重要的問題,而且要保持全球數萬台伺服器內容一致性的難度會非常高。Google在2003年陸續發表Google File System(GFS)和Google MapReduce(GMR),GFS是一個可以在通用伺服器上管理大型數據的系統,GMR則是一個處理並執行大型數據的模型,分別解決儲存和查詢的問題。自Google發表GFS和GMR後,Apache軟體基金會也發表基於GFS和GMR理論的Hadoop Distributed File System(HDFS)和MapReduce,由於Hadoop是開源軟體框架,而大數據快速普及下,也讓Hadoop迅速成為大數據的框架標準。

目前Hadoop已經成為大多數企業架構大數據框架的標準,不過其技術並不擅長處理快數據,因為MapReduce每次計算都需要將批量或組織數據重新讀寫一次,當數據越來越龐大時會導致高延遲,將無法滿足很多對時效性有要求的場景。Google為了解決實時性、有效性和時效性的問題,發布了Caffeine(Percolator)、Pregel和Dremel等技術。在Caffeine(Percolator)系統下,可提供50%新生的搜索結果,且透過Pregel可以解決GMR無法分析網路關係的問題,以往透過GFS和GMR建構的搜索引擎,也已經將搜索遷移到Caffeine,而Dremel可以橫跨全球數萬台伺服器查詢大量數據,大幅降低高延遲的問題。

Google的搜索引擎和雲端資料庫,都是圍繞著資料處理技術,差別在於自己使用與開放外部使用,也正因為這樣的競爭優勢,Chromium、Android和TensorFlow的實質意義在於接觸更多用戶,透過廣告和雲端訂閱實現商業模式的循環。

有什麼風險?|

#個人數據保護

歐盟2018年實施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之後,個人數據保護已經成為互聯網公司的問題。Google首當其衝,遭到法國罰款5千萬歐元,不過2017年Google在網路上發表Federated Learning,主要目的是透過AI將手機上個人數據模型化,淬化特徵並加密上傳雲端改良母體模型,個人數據將留在手機,解決隱私、延遲、功耗的問題,且更為智能。目前Gboard輸入法就採用了Federated Learning,不過個人數據不會因為技術就得到完善保護,往往只有在數據遺失或盜用時,才能確切知道風險範圍。

#華為禁令

美國商務部2019年5月宣布華為禁令,而Google也遵守該命令終止與華為的直接業務活動,等於華為失去Android的更新資格,僅可繼續使用沒有GMS授權的開源Android,現有華為手機不受影響,新手機將無法使用Gmail、YouTube、Chrome等應用程式,表示Google無法通過Android生態圈的原生APP觸及更多新用戶,去賺取搜索的廣告收入。由於華為手機定位為高端商用手機,2019年第一季全球市佔率19%,排名第二,,假使未來這些潛在用戶轉往同等用戶定位的Samsung或是Apple去購買手機,那麼Google將更不容易觸及到使用Apple手機的用戶,因為要花費更多成本向Apple購買Safari的默認搜索位置,這也是為什麼Google要積極說服美國商務部鬆綁華為禁令,而且要是華為轉而研發自有作業系統,那麼Android市占率勢必也會受到影響。

#反托拉斯

歐盟於2017和2018年分別對Google開罰約當24億和43億歐元,原因分別為濫用搜尋優勢排擠比價購物競爭網站Google以Android強制搭售自家服務,2019年歐盟又因Google在AdSense搜尋廣告排擠對手,罰款約當15億歐元,同時,美國司法部也將對Google進行反托拉斯調查,不過調查方向沒有公開。由於Google的競爭優勢強大,只要將這些優勢發展成有利消費者的運用,就很容易被懷疑違反反托拉斯,罰款後調整商業流程,避免違反反托拉斯規定,等於用罰款換取確定風險,這是投資人能夠接受的風險,至於Google會不會因為美國司法部的指控導致分拆,是目前仍然無法評估的理論風險。

估值呢?|

這邊不詳列估值細節,但我認為目前是合理的。廣告還是有可能維持15-20%的成長,加上雲端的話,整體維持15-20%不是問題,Operating Margin有20%,2018年不考慮罰款的情況下,盈餘大約有350億美元,ROIC大約為17%,過去四年增量ROIC約21%。

如果你考慮到資產配置,那麼Google幾乎可以說是必投部位,但若你考慮到成長性,也就是淨資產快速成長,那麼Google不見得會是好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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